心存侥幸不可行无证驾驶终被查机动车冒充“观光车”司机被处罚款2000元连闯3次红灯  任性司机栽了驾驶报废车上路  驾驶证跟着“报废”男子弃车逃跑竟是“无证+醉驾”开车打电话妻子拍视频危险“作秀”被举报醉驾男脚踩刹车挂着D挡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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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0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07

机动车冒充“观光车”司机被处罚款2000元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查处现场。

说到“观光电动车”,大家都不陌生,价格便宜、操作简单,深受大众青睐。很多人认为“观光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受上牌限制,也不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违反交通规则也不会被处罚。近日,一位驾驶人开着一辆伪装的“观光电动车”上路,却没有逃脱交警的“火眼金睛”……

2月25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兴和县大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起机动车非法改装“观光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日下午,交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一辆外观奇特的观光电动车。经过初步检查,该车形状像极了比亚迪牌小轿车,民警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确定轮胎、车身、发动机等都属于比亚迪小轿车。这种改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对车主进行了查处。

面对交警的查处,车主称自己毫不知情。他解释到,这辆车是他从一个朋友那里买来的二手电动车,自己并不知道该车被改装过。他表示会尽快联系专业的汽车维修公司对车辆进行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该车辆属于机动车,驾驶人又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处以李某2000元罚款的处罚。针对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民警正在进一步调查。

交警提示:车辆改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不要为了追求个性而忽视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纵使手段再高明,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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