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总有个别“身怀绝技”的驾驶人觉得自己没有驾驶证也能开车,完全不把安全和法律当回事。
近日,王某某驾驶白色长城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大滩乡附近道路时,恰遇交警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王某某支支吾吾,神情慌张,找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无法提供驾驶证。面对这种情况,民警只得通过其身份信息做进一步核查,最终确认王某某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王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要学的不仅是驾驶技术,还要熟知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有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良好意识,这才是真正合格的驾驶人。
(王孝诚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