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清晨6时许,天色未亮,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海拉尔区人民法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76名执行干警在数九寒天整装待发。“我宣布,‘新春暖薪’执行行动开始,全体人员出发!”随着呼伦贝尔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峰一声令下,干警们兵分11路,迅速而有序地奔赴执行现场,对81起案件开展攻坚行动。
行动中,呼伦贝尔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全程与执行现场干警视频连线,实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统筹调度执行力量,确保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行动中,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拘传42名被执行人到案,告知其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强制力的威慑,14名被执行人于当日一次性履行执行义务,全部给付完毕。被执行人包某因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行动当日被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督促其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联系朋友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徐某支付了劳务费4865元。针对被执行人朱某、丽某拒不支付交通事故赔偿金案件,执行法官分别前往二人住所采取拘传措施,在执行压力和法官的监督下,朱某当即履行了给付义务,丽某也联系亲友筹措资金8584.6元,让赔偿金全部执行到位。某商店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刘某始终未履行判决确定的1.5万元还款义务,该商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集中行动当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某从家中依法传唤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执行法官向刘某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刘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500元、银行转账5000元、现金给付2500元,并约定剩余款项近期给付。
此次“新春暖薪”集中行动共执结案件49件,执结标的101.2万元,6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24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受邀参加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呼伦贝尔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了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披星戴月、不畏严寒、攻坚执行的全过程,被广大执行干警忠实履职、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深深感动,并给予高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