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金凤,张振恒:2013年5月21日你方向我购买五金材料所欠我的材料款44800元,你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刘萌。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刘萌履行所有欠款。通知人:苏玉柱。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