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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3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12

居民楼内储存爆竹 欲售卖获利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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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雅妮)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昭乌达南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入户排查时发现,居民区一复式楼内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

“这都是我准备办婚宴用的。”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某低声答道。民警在查看烟花时发现,屋中堆放的烟花大都不适用于宴席,面对民警的一再追问,陈某某只得承认烟花是准备屯放起来进行售卖的,但其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民警统计,陈某某屯放的各类烟花多达25箱。“在居民区存放这么多烟花爆竹,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民警廉志强对记者说。

当日,民警将25箱烟花移交到赛罕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并对陈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群众购买烟花,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合法购买;如售卖烟花,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存放烟花要远离居民区,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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