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王美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驾驶人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
2023年12月26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高速大队路勤六中队民警在兴巴高速公路616公里(临河南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驾驶人吕某某疑似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吕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讯问,驾驶人吕某某称,其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喝了一瓶白酒,早上起来认为经过一晚上的时间,酒精已被代谢吸收,就驾驶机动车出门了,没有想到还是属于酒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大队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驾是不以喝酒时间作为处罚依据的,只要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在酒驾范围以内,就会被认定为酒驾。“隔夜酒驾”的危害不容忽视,交警再次提醒大家,拒绝酒后驾车,生命与安全容不得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