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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3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12

喝闷酒扰乱秩序受处罚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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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讯近日,一男子在乘坐火车时因心情郁闷独自喝酒,醉酒后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扰乱列车秩序,被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锡林浩特公安处大板车站派出所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7日凌晨,K897次列车的宁静被一阵吵闹声打破,旅客王某在4号车厢内大吵大闹,并连续敲击列车木桌,惊扰了正在沉睡的旅客。乘务员与周围旅客对王某进行劝阻,王某不但不听,还持续出言辱骂在场人员,列车员立即向乘警报警。

接到报警后,乘警立即赶往4号车厢进行处置。乘警到达事发现场及时劝阻王某,引导其平稳情绪。乘警对王某的系列行为开展初步调查后,将王某移交至大板车站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大板车站派出所民警见到王某时,王某还处于醉酒状态,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执法办案场所,待其醒酒后调查处置。经调查,王某是河北省人,欲前往赤峰市索要工程欠款,乘车时因心情烦闷便独自饮酒,饮酒量为700毫升。凌晨时,王某因与欠款方打电话沟通不愉快,变得更加烦躁,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在列车内大声吵骂并击打木桌。

王某对自己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扰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王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乔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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