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讯近日,武某某驾驶一辆大众牌小型轿车沿G45大广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586KM+800M处时与前车发生追尾,进而引发起火,大火快速吞噬了整个车身,所幸车内人员并未受伤。
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奈曼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小轿车仍有明火燃烧,被追尾的大货车车尾受损。在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将火成功扑灭。据小轿车驾驶人介绍,因为当时被太阳晃到了眼睛,没有看见前面的大车就直接追尾了。经调查,武某某驾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
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若是迎着阳光的方向,可以合理使用遮阳板、佩戴偏光太阳镜,中控台及风挡下勿放置反光物,同时要集中精力,控制好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李文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