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别人的车就跑涉嫌醉酒危险驾驶恶意别车被举报  交警罚你没商量车辆私装爆闪装置  交警依法拆除灯具喝酒开车“乐逍遥”屡教不改又被查“花式表演”拒不配合血液检测醉驾“实锤”深夜醉驾逆行酿成交通事故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64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04

车辆私装爆闪装置 交警依法拆除灯具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大沁他拉讯2023年12月25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奈曼旗大队宣传执法中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9时许,中队民警在辖区内执勤时,发现一辆蒙G号牌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打着爆闪灯驶来,民警随即依法将其拦停检查。经查,该车爆闪灯为非法安装,民警询问其改装灯具的来源时,驾驶人称是在某修理店里安装的,自己当时也没多想,就觉得很炫酷。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驾驶人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车辆爆闪装置进行强制拆除,予以收缴。

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申丹梁圆圆)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