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2023年12月25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发区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我在马路上驾驶车辆正常行驶时,有一车辆突然强行变道,我紧急踩了刹车,差点导致事故发生,有视频为证。”接到举报后,民警第一时间对视频进行核实,确定视频情况属实后,通知违法车辆驾驶人吴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对被举报的车辆驾驶人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吴某认识到了由于自己违法驾驶所带来的危险,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开发区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驾驶人吴某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提示:突然强行变道的举动,会导致后方车辆很难及时采取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轻则追尾受伤,重则车毁人亡。请每个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申丹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