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2023年12月13日17时55分,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国道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派警称:一辆皮卡车肇事逃逸。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见到了报警人王某,他指着停在路肩上的皮卡车说:“就是这辆车把我的车碰了,然后跑了。”王某称自己驾车行驶到热电厂路口时,前方皮卡车突然溜车直接撞上了自己的车头,该车驾驶人下来看了一眼,就驾驶车辆离开了,王某赶紧驾车跟上,远远看到驾驶人将皮卡车停靠在路边台阶上,然后离开了现场。
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立即联系皮卡车车主,车主张某说这辆皮卡车是自己的雇员穆某在开。了解到穆某肇事逃逸后,张某立即联系穆某,并劝其赶紧返回现场。没过一会儿,车主张某带着穆某回到了现场,令人心惊的是穆某一身酒气站都站不稳,自称确实碰了别人的车,因为害怕对方打他,所以才驾车逃离了现场。
经抽血检测,穆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78.4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穆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莫心怀侥幸酒后驾车。不敬畏法律,最终的结果必将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孙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