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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03

内蒙古携手四省市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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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了《“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聚焦不动产登记领域企业和群众高频事项,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队伍建设、人员交流、资源平台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促进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势互补、合作共享、协调开放。

推出首批通办事项。此次跨省合作,是三省区两市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首次实践。各地结合各自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民生实事热点、信息化建设水平等实际,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全部房屋登记网办业务。自治区范围内盟市本级登记机构将首批纳入通办范围。

构建通办服务模式。构建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收受分离”,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对“跨省通办”事项采用异地帮办或异地代收方式,申请人在异地就能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再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可以线上向属地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电子证照,需要纸质证书的通过寄递方式送达。

推动通办走深走实。《框架协议》明确了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内容,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协议各方将进一步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动态更新“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共享改革成果,形成区域“跨省通办”经验。“跨省通办”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服务效能,可有效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此次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启动,是全面推动内蒙古与周边省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不仅为内蒙古和周边省市各族群众带来更多便利,同时也为内蒙古深化京蒙协作、推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和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将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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