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16时,驾驶人康某龙驾驶吉A号牌的小型轿车,在赤峰市红山区沿玉龙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玉龙大街与龙头山路交叉路口向南右转弯时,因操控不当发生漂移与路边园林树木相撞。相撞后,小型轿车又与路边停车位停放的杨某所有的蒙D号牌的小型轿车、王某某所有的蒙D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园林树木损坏,三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康某龙弃车逃逸,后被事故民警抓获。
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大队交警接到群众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查获肇事逃逸嫌疑人。驾驶人康某龙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当时所发生的事情非常懊悔。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康某某担心交警发现自己无证驾驶,便选择弃车离开事故现场,欲逃避处罚。
交管部门责任认定,驾驶人康某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确保安全通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对其无证、饮酒驾车以及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合并处罚5500元,行政拘留20天。
(张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