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刚才有辆小轿车开得很快,把人撞得飞起来,肇事车跑掉了。”2023年11月18日凌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玉泉区大队接到群众报警。
民警勘察事故现场时,发现事发地视线良好,一辆共享电动车被撞倒在地,电动车驾驶人不省人事,车辆零件散落一地,而肇事车辆不知所踪。民警立即调取该路段的公共视频、走访周围商铺及目击群众,了解到事发时一辆黑色小轿车,由北向南行经塞外名苑小区东门附近时,突然逆行到对向车道,将一名骑共享电动车的行人撞倒。肇事后,该车辆并未停留,直接加速逆向逃逸驶离现场。
经过缜密调查,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肇事驾驶人王某某及其居住地,并于次日上午将正欲返回居住地的王某某抓获。讯问过程中,民警闻到了其身上有酒味,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某拒不配合。随后,民警驾驶警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测试。经抽血检验鉴定,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王某某交代,11月18日19时许,王某某与朋友在饭店饮酒聚餐到凌晨,因一时找不到代驾,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在酒精作用下,逆行冲向了对向车道并撞倒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为了逃避处罚,王某某非但没有停车积极抢救伤者,而是将肇事车藏好后,又徒步返回事故现场围观看热闹,企图制造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
目前,肇事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程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