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路口因为没有红绿灯限制,不少驾驶人便肆意争道、随意抢行,因此引发道路交通事故。10月20日8时,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惠州街与学院路路口车辆川流不息,突然一阵急刹车和撞击声传来,一辆小轿车撞了一辆二轮电动车。
民警调取该路段公共视频显示:一辆小型轿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准备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二轮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因受到猛烈撞击,整个身体在空中翻转了360°后头部先落地,所幸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保护了关键部位,身体并无大碍。
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敖汉旗大队责任认定:小轿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无责任。
交警提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绝大多数在于一个“让”字,转弯不让直行是造成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原因之一。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是安全通过路口的关键。
(邓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