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检察公开听证制度,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将检察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近日,该院对一起民事申诉案件开展了“上门+简易”公开听证,切实把矛盾化解在信访群众“家门口”。
听证会召开前,承办检察官面对面听取申诉人李某某的诉求,全面了解掌握案情,邀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律师和人民调解员担任听证员,同时与听证员充分交流,梳理了案件争议焦点,明确了听证重点。考虑到李某某患有抑郁症,且其委托代理人张某某因工作冲突无法到院参加听证会等原因,经申诉人同意,该院决定将听证场地安排在申诉人所在地派出所,以上门形式开展简易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事项,围绕焦点问题开展释法明理。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及专业知识对申诉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最终,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和听证员的释法说理表示认可。
上门听证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检察听证最低成本、最大收益、最佳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平安鄂托克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哈斯图娜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