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内蒙古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委员会表彰全区积极参与青少年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保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提升法治观念等工作方面突出的先进典型,乌海市荣获两项荣誉,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获评先进单位称号,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孙嘉潞获评先进个人称号。
海勃湾区检察院以校园为主阵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留得住”的方式,针对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重点内容,以低龄学生、留守儿童为重点对象开展全方位法治巡讲。
“走出去”即通过打造“绿荫家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依托该家园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成为中小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请进来”即通过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请代表委员、学生、家长、老师走进检察机关,感受检察文化,了解检察职能。“留得住”即推出“以案释法”系列活动,拍摄法治宣传片,制作成光盘送给中小学供课间播放,累计观看量达4万人次。
孙嘉潞在担任“小苔未检”负责人以来,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7件28人,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并通过“检校联络微信群”与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在每年开学季量身定制法治课,同时紧跟未成年人及家长需求,开展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专题讲座。 (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