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近日,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东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向阳村四组居民院内飞落一只“鸟”。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鸟”无法飞行。随后,民警将其暂放至派出所内进行悉心照料,并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处置。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鸟”为骨顶鸡,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骨顶鸡已交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救助。 (朱洪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