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付款记录锁定肇事逃逸者未保持安全距离  七辆车相继追尾醉酒驾车发生追尾  驾照吊销面临刑责醉驾过路口不减速  驾照被吊销承担全责连查三起超员车乘客都是学生娃图方便货车违法载人被查获驾驶人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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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7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28

未保持安全距离 七辆车相继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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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辆车追尾现场。

8月28日9时许,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九原区大队接到报警:在国道210线110国道立交桥上发生一起7车相继追尾的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7台车头尾相连,夹在中间的小车受到较强撞击,车头、车尾均有不同程度受损,处在头和尾的几辆小车的损坏程度则相对较轻。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民警询问得知,事发时,第一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立交桥等待左拐信号灯间隙刹车,结果导致一连串地撞击。

碰上前车车尾的几位驾驶人均感到很郁闷:我好好地行驶在高架桥上,前面那辆小车就来一个急刹,踩刹车都来不及,害得自己前后受夹击。被撞车主一脸无奈地说。

经过交管部门详细勘验,本起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未保持安全车距最终引发连环相撞。最终民警认定,第二辆车赔付第一辆车,第四辆车赔付第三、第二辆车,第六辆车赔付第五、第四辆,第七辆车赔付第六辆车。以上第二、四、六、七辆车机动车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管部门依法对相关驾驶人作出了处罚。

(温雅洁王乔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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