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丹吉林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涉“两卡”犯罪案件呈现多发高发态势,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层出不穷,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为严厉打击涉“两卡”犯罪,近日,阿拉善盟阿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关联案件。
罪名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社区居民受邀旁听,通过现场审案,帮助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反诈防骗能力。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利,将本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提供给孙某某使用,并将个人身份证信息拍照发给了孙某某,该卡被孙某某等人用于转移犯罪所得,非法获利7000余元。被告人孙某某、方某某、张某、王某系金某某(已判决)刷卡转账帮助转移犯罪所得团伙成员。张某和王某利用手机进行转账、收款操作,提供其本人银行卡用于转账。孙某某负责找卡源、POS机操作,提供本人银行卡用于转账。方某某负责开车,并按照金某某指使负责孙某某等人的工资支付和日常开销。4被告人非法获利5000元至19000元不等。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及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刑庭干警还向旁听群众发放了防电信诈骗宣传口袋包。在今后的工作中,阿右旗法院将持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涉“两卡”犯罪案件惩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白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