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讯近日,锡林浩特公安处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快速查处1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执行职务违法人员,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铁路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9月1日,锡林浩特公安处林西车站派出所接报,1名醉酒旅客在出站口拒不出站,辱骂工作人员,扰乱车站秩序。
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过程中,该名旅客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并伴有谩骂、撕拽警服、踢打等行为。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强制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至酒醒。
该男子酒醒后,对其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锡林浩特公安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一款二项、第二款,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图某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锡林浩特铁路警方提示,维护公共场所秩序、配合警方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对于任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妨害民警执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徐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