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白某谎称能够“托关系”帮忙减刑,从高某处骗得现金9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2万元。
原来,被害人高某的儿子因犯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于2010年8月被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高某一家为此愁眉不展。一次偶然的机会,高某结识了白某,白某得知高某家发生此事,便谎称能够为高某的儿子办理减刑。“救子心切”的高某喜出望外,便将9万元现金转到白某的账户。
2016年6月,高某的儿子刑满释放,一家人终得团聚,寒暄之间,高某得知儿子能够减刑全是由于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所得,跟白某根本没有关系,气愤不过的高某便报了警。经法院判决后,白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到头来,“偷鸡不成蚀把米”,诈骗所得全部退还不说,还让自己身陷囹圄。
(许金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