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旭通讯员尚宜临)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河分局、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执法支队,召开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临河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蔡青主持会议。
会议就建立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常态化的工作联络、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机制以及联合解决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并制定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专项活动方案,拟定开展“六个一”系列行动,临河区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共同推动生态治理和保护工作。
会议指出,要建立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毁坏林草、湿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防止出现收购方脱管的“真空地带”;要开展案件“回头看”,对已办理的相关案件展开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同研判,集中处理;要加强外部联动,强化与各单位的沟通、信息共享,发现线索及时移送,形成资源保护合力;要常态化做好法律政策宣传,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护林、护草、护湿地意识。
临河区检察院积极践行“刑事打击+警示教育+生态保护”三位一体办案模式,用检察行动、履职事实、办案数据和具体案例,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综合治理。同时,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和责任部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切实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保障生态资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