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持续筑牢“四道防线”,以“零容忍”的态度、“零失误”的标准,确保办案全程始终绷紧“安全弦”。
该院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内涵,积极融入履职实践。对全国、各省自治区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对比自查,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意识。
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规定和标准,以专业、实用、方便、安全为原则,因地制宜建成“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相对封闭、监控到位”的规范化办案工作区。布设安防监控、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报警等信息化智能系统,并投入使用全程跟踪录像系统,实现对进入办案区的犯罪嫌疑人全方位监控。
明确办案人员与司法警察分工、司法警察之间交接班等注意事项,着力压实责任,织密安全防线。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制度,严禁看审不分、脱管失控。在讯问被调查人员时,按照“手递手”交接的原则,调查前后均由原单位的纪检部门或亲属接送,并做好相关记录。
制定《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制度》《五个必须、十个严禁》等相关制度,规范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程序。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小分队,与公安机关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与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形成高效、迅速、有序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伊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