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15时40分许,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鲁县大队凤凰岭中队于大榆树中学南50米处对一辆蒙G号牌的白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驾驶人赵某承认自己中午参加升学宴时喝了酒。随即,民警将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鲁县交管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赵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7月8日19时54分,开鲁县交管大队他拉干中队开展夏夜整治行动时,对一辆蒙G号牌的轻型栏板货车例行检查。刚开始,驾驶人刘某某称自己当晚参加哥哥家孩子升学宴时喝了点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1mg/ 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驾驶人在参加庆祝宴会时,莫要贪杯伤身,更不要酒后驾车。
(申丹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