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在推进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谐乡村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持续守护乡村生态环境,以法治之力保障乡村宜居宜业。
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农村环境。该院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地走访7个乡镇,以农村垃圾清理整治、守护河道水生态环境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加强环境整治,协助建立精细化常态化监管机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耕地、农用地、林地共200余亩,清理、回收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00余万立方米,拆除乱建设施2万平方米。
调动多方力量参与乡村治理。聘请环境资源保护、水利、林业等领域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为办理公益诉讼、生态检察案件提供专业意见,并参加环境整改成效评验。指派检察人员结对入村,同步参与乡村特色风貌管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构建“公益诉讼+网格治理”模式,发挥政法网格员面广、点密、扎根基层的优势,拓宽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共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提高普法实效护航乡村建设。围绕打造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结合涉农案件多发性特点,深化“检察宣告+送法入村”模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案发地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加强以案释法影响力,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已组织开展公开宣告18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伊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