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庆源资产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3日与郝向东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金候、李俊英(债务人)等19笔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郝向东,详见附表。上述债权所对应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从权利已转让给郝向东。庆源资产管理公司、郝向东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上述19笔债权的债务人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郝向东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
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郝向东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