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呼和浩特市长远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蔚晓雨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23〕189号),经本委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如下: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21236.7元。
本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7月7日
神州闪贷(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海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西裕恒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
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神州闪贷(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山东海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6月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约定将其依法享有的(柯生营,身份证号码,330327198712036730。车牌号:浙C7ZE30。车架号:LFV3B28R2C3055499)承租人的主债权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权利转让给山西裕恒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年6月27日山西裕恒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此债权全部转让给丁占辉,
至此,丁占辉成为本公告所涉债权的最终受让方。
本公告发布之前,根据各方约定丁占辉通过登报的方式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承租人。现上述所有公司联合发布此公告通知承租人,自转让之日起,受让方取得承租人欠付原债权人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所需费用以及车辆所有权和抵押权在内的全部权利,并有权依法要求承租人清偿,公告清单所列截止至2023年6月26日的未付租金,承租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按照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承租人债权金额、抵押物订单号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债权转让公告刊登后,相关债务人应向丁占辉进行债务清偿。
神州闪贷(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山东海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裕恒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公告
北京轻呼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本院受理吕博雪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3]第23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3年7月7日
■公告
内蒙古凯辰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赵清华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案件(新劳仲案字〔2023〕576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与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原呼运大院元福酒店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3年7月7日
■减资公告
内蒙古小宇宙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3976764973)股东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减至人民币30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特此公告。
内蒙古小宇宙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声明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采购大连星玛电梯有限公司SIGMA(LG-OTIS)电梯两部,采购金额共计546680元整;2003年采购沈阳东芝牌客货梯(型号STAR-VF2-F1600-2C060-5/5)一部,采购金额260000元整。以上三部电梯出厂合格证书、设备说明书、使用登记表、2003-2011年年检证书等原始材料全部丢失,自2014年起因不能年检一直停止使用,特此声明。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7日
■拍卖公告
受托定于2023年8月22日下午3时在蒙利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土地100亩,使用权出让,保留价每亩150万元。
参考价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小写:1680000元。
凡买者报名请携带有效证件并交纳20000元的保证金。
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22日17时止。
拍卖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496号中银城市广场A座2609
联系电话:13314713666
内蒙古蒙利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更正
本院于2023年2月28日在《内蒙古法制报》13版刊登的本院受理原告王彩霞诉被告邢燕青、王海文、第三人内蒙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时间2023年2月28日”应更正为“2023年5月28日”特此更正。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7日
■变更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名称变更,原机构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现机构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新华大街营销服务部。
2023年7月7日
■减资公告
内蒙古登丰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0MYYL76N)股东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至人民币30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特此公告。
内蒙古登丰农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