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旗卡讯近日,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联合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向某国家粮食储备库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粮食企业健康发展,帮助涉案企业梳理企业经营风险点,助力粮食购销领域企业的制度完善。
2022年,科左后旗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国有地方粮库管理人员贪污案,某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孙某和原财务科长王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粮库的国有资产,涉案资金高达1682万元。办案中,检察人员发现涉案企业案发时财务管理混乱,任人唯亲,项目资金不入账,使用私人账户流转巨额国有资金进而非法牟利,国家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等环节存在明显管理漏洞,导致巨额国有资金流失,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对粮库主任履职缺乏制约,监督机制失能失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院在依法能动履职严惩涉粮职务犯罪的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把脉涉案企业“症结”,为企业精准“施药”,提出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公务人员回避制度和完善国有资金和财务人员的管理的“处方”,从而达到完善监督管理源头预防腐败,紧盯制度落实堵塞管理漏洞的目的,预防和减少粮食领域腐败问题的再次发生。
(刘琦霍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