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楠通讯员毛长江)日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禁毒大队成功侦破一起未经备案擅自销售、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案。
经有效线索得知,2018年7月7日,呼市赛罕区一公司未经公安机关备案,擅自销售、运输一车硫酸至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某企业生产使用。
赛罕区公安分局和察右后旗公安局得到线索后,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经核实,销售、购买双方企业均未经公安机关备案,擅自销售、运输、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硫酸。赛罕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历经两个月的侦查追踪,核实违法事实,最终案件得以告破。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赛罕区公安分局对未经备案擅自销售、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处以12万余元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1.5万元罚款。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制度,齐抓共管,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途径,共同创造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