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路遇交警查车弃车而逃,问其原因说是着急去农场干活儿。5月4日10时20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县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陕哈线32公里附近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一辆黑色小轿车行驶至距离执勤点大约40米处时突然拐进了乡村小道,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
因熟悉辖区路况,执勤民警通过摸查寻找,最终在村内找到了驾驶人潘某。经核查发现,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原来,潘某驾驶着小型轿车准备去农场干活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碰到前方有交警检查,觉得只要自己跑得够快,就能够逃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磴口县交管大队对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着急干活儿并不是违法的托词,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厚植文明守法意识,杜绝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何瑞玲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