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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06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14

内蒙古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清水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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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内蒙古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清水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b⁃ fYh3g8jHtSmxLfKfwY4Q提取码:pr7c。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周边的住户,单位。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建设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 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办法。1、下载并填妥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939151217@qq.com.2、填写纸质公众意见表并投递意见箱:地址:清水河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清水河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曹主任。联系地址:清水河产业园。电话:13191412640。清水河产业园管理办公室。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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