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雪英)遇到小偷盗窃,常人的第一反应是报警,可是有些人竟然以私下解决为由敲诈对方钱财,最终由受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石东路派出所就侦破了这样一起“案中案”。
3月9日,石东路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派警:一名女子称要自首,她于3月7日在玉泉区某商场店内盗窃衣物被发现后,被该店的工作人员敲诈勒索了5000元。石东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调取报警人盗窃衣物的监控视频。经民警调查了解,该名女子于3月7日中午在玉泉区某商场店内盗取4件衣物,被店员发现后该女子将衣服归还后离开。该店店长了解情况后到商场物业调取监控并找到盗窃女子,以报警后会被拘留、判刑影响孩子以后的发展等言辞威胁盗窃衣物的女子,迫使盗窃衣物的女子接受该店长提出的赔偿5000元将此事了结。最终盗窃衣服的女子在该店长的威胁下给其转了5000元。
目前,该店长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盗窃衣物的女子马某依法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遇到小偷或其他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因一时的贪念误入歧途。非法拘禁、人身伤害、敲诈勒索等行为涉及违法犯罪,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会违反法律,由受害人变成“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