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白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起诉称,白某系呼和浩特市某单位股长,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白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办理业务方面为具有行政管理关系对象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560余万元、金条两根。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白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他人行贿共计人民币103万余元。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严格依照规范程序开展庭审活动,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理,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重点突出,使观摩旁听的国家工作人员直观地感受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醒干部正确运用好手中权力,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做到依法履职、公正廉洁,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
因该案证据较多,庭审还将持续数日。该案将在庭审结束后择期宣判。
(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