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通过路口应减速慢行,是广大驾驶人在行经路口时要遵守的基本规则,但是仍有一些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非要抢先通过路口,殊不知此时危险就在身边。
3月3日14时58分,訾某某驾驶蒙K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境内沿乌仁都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乌仁都西路与市府北街交叉路口处掉头时,与沿乌仁都西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马某某驾驶的陕K牌照小型轿车侧面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认定:訾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辆掉头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且违反交通标线指示通行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过错,马某某无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訾某某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宋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