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连戕两命 受到法律严惩醉汉驾车行驶不稳交警路查抓获现行擅自挖砂触刑律非法采矿受惩处销售假冒卷烟畏罪自首投案图片新闻集市上男子抢猪仔 三天后被抓自认栽“惯偷”三十余天跨省狂盗十五起冒充民警胆子真大 诈骗巨款东窗事发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709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17

集市上男子抢猪仔 三天后被抓自认栽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大沁他拉讯“谢谢警察同志,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老两口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太感谢了!”。日前,通辽市奈曼旗义隆永镇辖区七旬村民张大爷夫妇来到奈曼旗公安局义隆永派出所,将一面书有“惩恶扬善破案神速,英勇担当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的手里。

9月8日上午,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大娘来到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在集市上抢走了我的两个小猪仔,我老伴正在骑电动三轮车追赶,现在不知去向。”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一边安抚老大娘,一边了解情况。民警从老大娘口中得知,老大娘和老伴张大爷骑着电动车拉着猪仔儿去集市上贩卖,一陌生男子趁老大娘不注意,将两只猪仔抢走后开车逃跑,而张大爷此时正骑着电动车追赶。

义隆永派出所所长张振辉立即带领民警对此案进行侦查。由于老大娘只提供了“机动车是白色的农柴车”“抢猪人像两口子”等少量有价值的信息,这无疑加大了本案的侦破难度,但是派出所民警经过三天三夜的走访、调查、摸排,克服一切困难,终于确定抢猪男子为奈曼旗黄花塔拉苏木村民吴某。9月11日,在黄花塔拉派出所的协助下,义隆永派出所民警终于将违法嫌疑人吴某抓获。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张大爷被抢猪仔的经济损失也已得到赔偿。

(陆继成)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