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讲的是人与人之间幸福共同分享,苦难共同分担。谁能想到这舅舅外甥两人前一刻在酒桌上一起喝酒吃肉,下一刻又在同一路口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
2月4日15时许,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左翼中旗大队宝龙山中队民警巡逻至辖区东查干吉至宝日召水泥路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可疑,检查时,该驾驶人眼神躲闪,不敢与民警对视,民警欲对其进行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才吹一小口气,测酒棒就开始闪烁,驾驶人包某无奈地低下了头,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包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继续执行酒驾清查任务,没想到对下一辆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测酒棒再一次亮了。“今天这么多喝酒开车的吗?”民警有些诧异。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后,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46mg/100ml,也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包某与张某竟然是甥舅关系,今天中午和亲戚一起聚餐,酒局结束后,他们心想交警应该都下班了,就心存侥幸各自开车上路,没想到没走多远就被民警查到了。随后,民警将两人带至医院抽血做进一步检验鉴定,结果为包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60.0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38.0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酒后驾车的危害,二人对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包某和张某处以相应处罚。 (催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