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后还自吹自擂。2月2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河区大队民警在临狼路开展夜间巡逻,当民警对一辆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浑身散发着酒味。民警让刘某出示驾驶证,刘某一开始沉默不语,后来他承认没有驾驶证。民警问其为何没有驾驶证还要酒后开车时,刘某称,他虽然没有取得驾驶证,但是开车技术不次于有驾驶证的。
民警经核查发现,刘某确实没有取得过任何驾驶证,且于2018年7月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查处过一次。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法定程序,民警带其进行了抽血化验,经化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因刘某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孙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