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发生一起因醉驾加超速导致七车连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时,田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昆都仑区白云鄂博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青年路交叉口时,与由右转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进入道路交叉口左转弯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发生碰撞。之后,田某驾驶小型轿车又与由北向南正在等候信号灯的五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及七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田某车内散发浓烈的酒味。经检验,田某血中乙醇含量为165.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对发生事故时田某驾驶的车辆进行速度进行鉴定,结果为95.1-107km/h,属于超速行驶。当事人田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酒驾、醉驾、超速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请广大司机朋友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切勿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温雅洁王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