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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7期:第1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12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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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世雄:

本院受理原告吴建忠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802民初3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枧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2日

杨立新、李翠莲:

本院受理原告张煜印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802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2日

李刚:

本院受理原告巴彦淖尔市灵达农机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02民初3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2日

王巨:

本院受理原告朱洪亮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巳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403民初21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2日

王巨:

本院受理原告丁国庆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巳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403民初2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2日

郭明: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2日

魏金玉:

本院受理原告乔永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乔鹏程由原告抚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道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2日

郜腾:

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2民初1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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