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见缝插针”发生碰撞负主责外卖小哥闯红灯  出了事故负全责一个超速一个横穿发生事故同等责任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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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8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1-12

外卖小哥闯红灯 出了事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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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生活中,我们总能看到外卖骑手风驰电掣的身影,为了能按时送达,骑手闯红灯、超速、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日前,在兴安盟突泉县一路口就发生了一起与外卖小哥有关的交通事故。

2022年11月7日8时47分,洪某骑两轮电动车沿突泉县华丰街由西向东行驶去送外卖。行驶至路口时,正好赶上红灯,但是着急送餐,想着自己是电动车不等红灯也无妨,便无视红灯直接左转,结果与沿振兴路由北向南行驶龚某驾驶的蒙F牌照的小型轿车撞上,造成洪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洪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人生无捷径,生命无返程。每一次逆行或闯红灯都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一定要从每次出行做起。 (张瑜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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