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变更车道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022年11月28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两辆轿车在行驶途中发生追尾,前车因随意变道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后车驾驶人也因走神承担了相应责任。
交警从视频中看到:当日13时10分左右,在萨拉齐镇大北街与太平街交叉口,黑白两辆轿车按照信号灯指示,前后同向通过交叉口后,前方行驶的白色车辆从左侧打灯向右侧变更车道,行至中间车道时,与后方黑色车辆相撞。
交警询问后得知,前方白色车辆因有事儿需要向右停靠,继而随意变道。而后方黑色车辆驾驶人也因行驶途中一时走神,没看到前方车辆打灯变道的提示,就撞了上去。所幸,双方均未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白色车辆驾驶人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黑色车辆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温雅洁王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