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晚,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左翼后旗大队组织开展年终岁末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一条小路上左右来回行驶。执勤民警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察觉此车有可疑,便立即上前查看情况,执勤民警刚想用快速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该驾驶人竟然主动地说道:“我喝酒了,喝了一杯白酒。”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得知:该驾驶人名为包某,当晚19时左右,包某与几个朋友在某饭店吃饭,吃饭期间包某喝了一杯白酒,23时左右包某从饭店出来,想着自己只喝了一杯酒驾车回家应该没什么问题,就心存侥幸地驾车回家了。包某沿着一条人少的小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路遇夜查的执勤交警,看见交警要给自己进行酒精检测时,包某想着:瞒也瞒不住了,干脆就自己主动承认。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交管部门对包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