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监督化解矛盾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回应群众司法期待真情办好为民实事解决群众燃“煤”之急庭审“搬”到群众家中司法服务为民解忧转变工作思路依法履行职能加强联系沟通  促进司法为民法检联动化解纠纷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发出起诉意见书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少捕慎诉理念  挽救涉案在校学生专题党课悟精神深学笃行担使命法院院长讲党课提高站位勇担当无私奉献见真情同心战“疫”显担当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445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20

发出起诉意见书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阿勒腾席热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支持被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依法向旗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这也是该院针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家暴案件发出的首份支持起诉意见书。

2022年11月中旬,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接到旗妇女联合会移送的线索:小丽(化名)与丈夫共同生活,多年来,丈夫多次殴打、辱骂小丽,小丽因不堪忍受丈夫长期家庭暴力向旗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得知该线索后办案检察官当即与小丽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小丽受家暴情况,并联系到存有小丽被家暴接处警记录的两家派出所,协助调取到关键证据。

经过调查取证,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于当日做出支持小丽向旗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决定,次日向旗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接到支持起诉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后,旗人民法院当日做出了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禁止被申请人干扰申请人的正常工作。同时,办案检察官会同辖区民警、妇联工作人员依法对小丽的丈夫进行训诫教育。 (王文燕)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