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胜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鄂尔多斯市广龙赋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胜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涉及的权利)转让给鄂尔多斯市广龙赋东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胜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广龙赋东商贸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并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鄂尔多斯市广龙赋东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及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对于内蒙古胜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向鄂尔多斯市广龙赋东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胜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广龙赋东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
转让方联络方式:
联系人:万瑞军
电话:15147765999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顺裕综合楼17楼
受让方联络方式:
联系人:高伟
电话:15044780545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水岸金钻大厦26楼2404室
注:1.本公告清单所列之债权金额为截至2022年2月11日止的根据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2年2月11日的债权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4.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