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梅:
上诉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被上诉人胡颖、姚海涛、原审第三人李锦梅因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案,本院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01行终11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呼和浩特市耀世美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苏冠珩、雷蕾:
本院受理上诉人贾冬梅与被上诉人呼和浩特市耀世美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苏冠珩、雷蕾、吕亦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民终4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曹振镭: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冰、刘英、曹振镭公证债权执行一案中,案外人北京普世邦成投资有限公司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北京普世邦成投资有限公司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复议申请书、(2022)内01执异284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