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内蒙古耀才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冯丰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2]第457号裁决书;本院受理刘佳妮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2]第458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2年12月16日
■更正
本院于2022年12月2日刊登在5版被告为丁臣的公告中,其中“(2022)内0105民初13044号民事裁定书(转普)”更正为“(2022)内0105民初13045号民事裁定书(转普)”。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遗失声明
吴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丢失,从业资格证号:152632198305204536,声明作废。
内蒙古细胞生物学会对公账户(12150000000743384)的银行开户存款人密码纸丢失,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号:12150000000743384,声明作废。
张小强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25037572声明作废。
奈曼旗辛小强丢失房屋产权证书一本,房屋坐落:奈曼旗明仁苏木辣椒铺嘎查,证号:6-1202021号,房屋面积:108.00平方米,特此声明。
张小强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25037572声明作废。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