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聚星快餐店:
本院受理武文宇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新劳仲案字〔2022〕461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与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原呼运大院元福酒店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