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温瑞丽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25268805,声明作废。
白钰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25210056,声明作废。
2022年10月26日
■声明
河北仁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系我司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公司。自2019年12月起,经我司巡查发现,该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管理期间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私刻公司印章并在未向总公司报备、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承揽工程项目、出借施工资质牟利,致使总公司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21)内0602民初1019号、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21)内0123民初831-1号案件中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我司严正声明:河北仁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私自承揽工程、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由相关承揽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我司保留追偿权利。如相关合作公司有疑义或业务沟通,请与张总 (13303233074)或赵主任(13398617017)联系。
特此声明。
仁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注销公告
科右前旗铠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2221M A0N AEYD3Y,法人:徐连军,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号:0404011,经股东决定,注销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
科右前旗铠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公告
内蒙古微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常春芳与你单位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件(鄂劳人仲字〔2022〕34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6日15时在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王雪梅一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开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10月26日
■仲裁送达公告
解江:
我委受理的申请人准格尔旗向日葵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鄂仲字[2022]04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2022年11月28日)8时30分在我委仲裁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仲裁大厦五层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