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玩手机,也不要伸手捡手机,或许就在拿手机的短短几秒钟里,意外就发生了。日前,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交管支队正镶白旗大队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9月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境内国道510线209公里路段处,一辆蒙H号牌的小型轿车驾驶人那某在驾车途中,看到放在车内的手机将要滑落,立即伸手去拿手机。就在这短短一两秒的过程中,那某却没有注意到自己双手已离开方向盘,随后车辆变向,越过黄线撞上了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事故造成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的是,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办案民警现场勘查,蒙H号牌的小型轿车驾驶人那某的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此次事故,驾驶人那某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杜绝分心驾驶,避免分心驾驶带来的严重危害。
驾驶人那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民警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这就像是盲人在开车,危险性可想而知。分心驾驶不仅会导致驾驶人在处置重要交通状况时动作延迟甚至完全收不到交通信息,还会导致驾驶人因为慌乱采用了错误的操作。
(冯晓静)